2月24日,我所组织施思、梅瑗瑗和刘树强等叁位律师观看“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的视频讲座,由厚大法考培训机构的名师杨烁主讲,
请求权关系的基本模式是“谁得向谁,依据何种法律规范,主张何种权利”,欲使请求权得到实现,需要有相应的法律规范支持,该法律规范被称为“请求权基础”。
根据王泽鉴教授的观点,原则上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探求及检索请求权基础:1、合同上请求权;2、无权代理等类似合同关系上请求权;3、无因管理上请求权;4、物权关系上请求权;5、不当得利请求权;6、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7、其他请求权。
杨烁老师对上述请求权基础的内在逻辑关系和顺序排列的原因进行了详尽的讲解,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请求权基础是一种有清晰逻辑的思维工具,便于多数人按图索骥地使用,并在办案实践中有良好的指导作用。正如王泽鉴教授所言:请求权基础是每一个学习法律的人必须彻底了解、确实掌握的基本概念及思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