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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视《法律与道德》:血腥的遗产

来源:时间:2012-05-23 00:00
东视《法律与道德》:血腥的遗产

今年8月22日,本市南汇区法院周浦法庭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貌似普通的民事案件。坐在法庭原告席上的老汉名叫盛叁桥,如今已过了花甲之年。盛老汉起诉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大儿媳。然而,在盛叁桥对面的被告席上,却没有大儿媳许秀芳的身影。此时,37岁的许秀芳正以一名女囚的身份在监狱服刑。就在一年多前,许秀芳将丈夫,也就是盛叁桥的儿子毒死在了床上。

毒杀丈夫

许秀芳是南汇区航头镇沉香村人,1988年,她与一个名叫盛伟欣的男子登记结婚了。结婚后,小两口把家安在盛伟欣的父亲所建造的一栋两上两下的楼房里。盛伟欣是上海中企服务公司职工,婚后一直在国外工作,先后去过俄罗斯、韩国和日本。丈夫在国外打工,家里的事,都留给了许秀芳。1990年,儿子军军出生了,在别人眼里,这总体上是个和谐、富裕的家庭。2002年5月17日,远在日本打工的盛伟欣回家探亲了。常年工作在外,既听不到乡音,又见不到亲人,刚刚回家的盛伟欣,心情十分兴奋。然而,盛伟欣的喜悦和兴奋并没延续到第二天。就在他回家的当天晚上,他死在了自家的床上。儿子猝死在家中,盛叁桥的悲痛溢于言表。然而,悲痛还不曾消退,盛叁桥很快又被一个更大的不幸所震惊,杀害儿子的,竟是自己的儿媳许秀芳。原来,看似幸福夫妻感情之间早已产生了裂痕。5月17日当晚,舟车劳顿的盛伟欣吃完晚饭后,睡了一会。醒来后,盛伟欣根据多年的习惯,拿起了放在床边的水杯。端起水杯,盛伟欣仰头一饮而尽。他没有想到,就在他熟睡的时候,他所熟悉的一双手,在他醒来要喝水的杯子里,滴进了剧毒的氰化物。而这个下毒的人,正是许秀芳。当共同走过15年的丈夫痛苦地倒在床上,许秀芳冷静而残酷地目睹了这一切。2002年12月,许秀芳被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遗产纷争

白发人送黑发人。盛叁桥做梦也没想到他的晚年会遭受这样的打击。同样感到生活无依无靠的,还有许秀芳的母亲张明琴和儿子军军。父母出事时,军军只有12周岁,为了确定他的法定监护人,2002年7月,在下沙镇派出所的主持下,双方的家人就军军的监护人一事达成协议。外婆张明琴成为军军的法定监护人,而张明琴所在的村委会也出具了同样的证明。今年4月5日,盛叁桥从儿子单位以及银行里,提取了13万余元的人民币和美元。这引起了军军的外婆的不满,她觉得盛叁桥侵害了孙子的权利,于是把他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军军继承他所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接到法院的传票,盛叁桥老人吃惊地发现,自己在1982年为儿子结婚所建的两间楼房,也被对方作为遗产列了出来。他觉得孩子的外婆太贪心,竟然以孩子的名义来争夺儿子的遗产。作为一种回应,6月23日,盛叁桥又把自己的儿媳妇许秀芳告上法庭,要求她支付儿子的丧葬费和自己的精神损失费共计9万6千余元。

法院判决

周浦法庭受理了这两起案件后,对盛伟欣和许秀芳的家庭财产进行了调查。经调查,盛伟欣的存款折合成人民币为27万5千余元,其中包括已被盛叁桥提走的13万余元。由于杀害了丈夫,许秀芳被剥夺了继承权,但她仍然拥有丈夫留下的这27万5千元钱中的一半。然而,就在开庭前,许秀芳把自己所有的财产份额,以书面赠与的形式,全部都送给了自己的儿子。

日前,南汇区法院终于对这两起案件作出了判决,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法院以裁定的形式驳回了盛叁桥精神赔偿的诉讼请求,并判决盛叁桥得到共计3万8千余元的赔偿。在遗产分配的案件中,法院认定盛伟欣生前住所为盛叁桥所有,27万5千元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盛伟欣的一半由盛叁桥和孙子平分。

法律最终以明确的比例和数字确定了盛伟欣这笔血汗钱的归属,然而法律之外,人们却很难从道德和情理上,给当事人之间的恩怨纷争一个量化的标准。早在悲剧发生之前,许秀芳就曾萌生过离婚的打算,然而解决婚姻中的矛盾,她却最终采取了血腥的手段。生活的重担,如今都压在了年迈的老人身上,同双方老人一同品尝生活的艰辛的,还有尚未成年的孩子。今晚19点30分,东视新闻娱乐频道《法律与道德》节目将对此事进行详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