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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严福寿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援助案&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浙江大盾律师事务所

来源:时间:2022-04-30 09:48

【案情介绍】

受援人严某寿与王某二在2020年9月28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严某寿重伤。严某寿住院治疗,王某二因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受援人出院后,因家庭困难一直拖欠着医院医疗费用,其与王某二家属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只得寻求法律援助,以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南浔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严某寿的法律援助请求后,指派浙江大盾律师事务所朱玲玲律师,为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一审阶段提供法律援助。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初步了解了案情,知道案件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的原因是王某二已达75岁高龄,其自身没有赔偿能力,且机动车没有购买相应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受援人严某寿在前期支出的十几万的医疗费也是由王某二家属筹措支出的,他们不愿在支出其他费用。朱律师分析案件难题后立即联系了严某寿及其家属,家属十分积极地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向承办律师说明了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案件起诉时的诉讼请求。家属表示案发后,家庭成员间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创伤,特别是王某二家属不愿结清医院医疗费用,他们经常接到医院催款电话十分苦恼,自己家庭也没有垫付拖欠医疗费和护理费的能力。

援助律师充分了解受援人的痛苦及经济窘境,准备完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就将案件提交法院立案。

庭前,朱律师多次与受援人儿子取得联系,对赔偿数额多次协商,并且保持与办理王某二危险驾驶罪的检察官与法官的联系。案件开庭前一周,审理法官将取保候审的王某二收押监所,这为原被告在后来达成调解协议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该案如期开庭,庭审前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最后达成对方支付全部拖欠医院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及额外补偿受援人严某福1万元的调解方案,并且当庭履行完毕。本案调解结案杜绝了对方上诉等拖延时间的诉讼技巧,极大了维护了受援人的权益,使其快速的拿到了赔偿,结清了医院医疗费和护理费,免受受援人二次诉讼之苦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常见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唯一特殊之处就在于两位当事人的年龄都属于老年人,而且涉嫌刑事犯罪的被告王某二已达到了75岁的高龄,处理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双方争议彻底化解,这就需要充分了解受援人的意向,根据其意向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本案,经过一审法院调解结案,虽然从赔偿金额上说与法律规定的有一定差距,但是判决书所载明的赔偿金额如果不能落实到实际履行中,那么这个金额也不过是“纸上谈兵”,无法切实帮助受援人解决医院催款的窘境,也就失去了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最终目的和异议。

本案中,朱律师能够充分了解受援人的诉求,免除其二次诉讼的窘境,办案时与刑事案件检察官、法官保持联系,交流案件进展,促使案件达成调解。朱律师针对此案没有机械办案,而是根据案件性质、情况不同因事制宜审理,从情理出发,考虑到案件判决后执行困难,积极促成双方调解,减轻了受援人及家属的生活及心里负担,展现了法律为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