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花传MDR免费版

当前位置: 首页> 业务研究

六子女不尽孝道 七旬老汉老无所养

来源:时间:2004-08-16 00:00
六子女不尽孝道 七旬老汉老无所养
法律援助为老汉讨回公道
一、案由:赡养纠纷
二、案情介绍: 柳老汉今年已经71岁了,膝下子女成群。原本他可以尽享众子女给他带来的天伦之乐,安度晚年。可如今,柳老汉的六个子女却成了他心中一块难以愈合的伤痕。原来老汉现在年事已高,无法再从事体力劳动,而几个子女却不愿赡养老人,甚至对老人恶语蜃骂,让老汉在难以生活的同时,更是伤心欲绝,茫然不知所措。正当他心灰意冷之时,有人好心的提醒他:为什么不到法律援助中心去寻求帮助呢?抱着试试看的心情,老汉来到了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承办过程: 作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的史明方律师看到柳老汉的材料时心情相当沉重。老汉的这一生可谓是含辛茹苦。原来老汉早年丧妻,留下七个嗷嗷待哺的幼儿。为了儿女的健康成长,老汉是又当爹又当妈,硬是将七个儿女拉扯大,并让他们成家立业,而他却也拉下了一身的病。按理说,劳累了一辈子的柳老汉也该享享清福了。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都已是风烛残年了,本应由他们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给予物质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然而他们却置法律和社会公德于不顾,拒不承担赡养义务。2001年老汉得了肺结核病,无钱医治,希望儿女们能拿出医药费,竟无人愿意承担,老汉无奈欲将自己种的两棵树卖掉筹款治病,却也被小儿子无端阻挠,致使老汉一直遭受病痛的折磨。大儿子于前几年染病身亡当然无法再尽孝道了,二儿子和三儿子对自己这种行为找的借口是自己已经出门招亲,按农村习俗,不应该赡养老父了;三个女儿更是籍口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对父亲的生老病死均应由几个兄弟负责,于己无关;而小儿子虽曾与老父有过赡养协议,却还是扬言除非父亲将所有的自留地和竹、树等财产转归其所有才能赡养父亲。小儿媳的做法更是让人无法容忍。老汉住在小儿子家的一间偏屋中,且不说房子又黑又矮,即将倒塌,小的如鸟笼,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小儿媳也要将老汉房中唯一的光明---电线剪断了,长年以来,老汉仅靠蜡烛照明。看完这些材料,史律师的心被紧紧的揪住了,他当即决定要亲自办理此案,考虑到赡养纠纷的社会普遍性和本案的恶劣社会影响,经中心领导同意,并和县法院进行了充分协调后决定,拟将此案在柳老汉所在地的村小学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新闻媒介介入,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其实让父子双方对簿公堂实在是无奈之举,也不是我们办理此类案件的最终目的,最终我们要的结果是纠纷得以解决,双方能冰释前嫌,皆大欢喜。因此,即使已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也还是没有放弃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就一直遵循的“温情办案”原则,要对几名被告进行最后的“挽救”,于是中心主任、副主任一次次的来到宗址村,村委会、柳老汉的邻居,柳家子女几乎都遍布了我们的足迹。其间,情况了解了不少,材料做了很多,对柳家子女的劝解工作也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了一大堆,可效果却是甚微,办案人员无奈之下,只能代理老人走起诉这最后一条路,但这诉讼之路也不是平坦的,光为了起诉状就搁了有大半个月。老汉的小女儿柳如芸原先嫁在杭州,前几年改嫁到桐庐,可谁也不清楚她现在住哪儿,这就使得无法到法院立案。电话打到她家里,却说没这个人,很明显是在回避。为此事,办案人员几次到到村里核实,最后在二女儿柳如萍的帮助下终于得以确认。七月十八日是本案公开审理的日子,梅溪法庭在宗址村小学内设立临时法庭公开审理此案。这天骄阳似火,将大地烤得直冒热气,就是在这样酷热的天气里,《湖州日报》、《青年时报》、《安吉报》、湖州电视台、安吉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宗址村左邻右舍的村民们都早早的把偌大的校园围得严严实实。庭审经过出奇的顺利。当原告的代理人在庭上慷慨陈词,一一列举了被告的种种不肖行为时,在场的群众无不为之动容,而柳家儿女似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羞愧的低下了头。
四、承办结果:不知是法庭的威严震慑了几名被告,还是律师的慷慨陈词使他们清醒,庭审出奇的顺利,双方当庭达成了协议:由六被告于每月25日支付给原告生活费300元,并承担全部医药费。至此,柳老汉终于通过法律途径讨回了公道,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简要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赡养纠纷,且是多子女而不履行义务,在当地造成了很恶劣的的社会影响,为了消除不良影响,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在当地公开开庭并积极和新闻媒体进行合作的方式,既妥善的处理了本案又挽回了社会不良影响,同时还进行了一次适时适地的法制宣传,让当地的百姓受到了一次生动浅显的法制教育,可谓是一举多得。赡养纠纷具有与一般案件不同的特点,它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纠纷,矛盾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调和性,因此办理此类案件不能急于起诉,应注重庭外调解,毕竟找出问题的根源并理顺纠纷,解决矛盾,最终使一家人冰释前嫌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本案虽然最终通过法院结案,但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一直贯穿着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就一直奉行的“温情办案”原则,并且最终达成了庭内和解,原本关系紧张的一家人终于重现了昔日的温馨。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赡养父母是每个做子女应履行的义务。安吉是“孝子之乡”,希望生活在孝子之乡的老人们都生活幸福,安享晚年。

湖州市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